注意!网站备案成功后,未做以下处理,将面临处罚

2019-01-07    340次访问   

尊敬的成都思乐科技有限公司客户: 您好! 近期,各省管局均有接到群众举报部分网站主页下方未注明已获得的备案编号以及链接到工信部备案网站(www.miitbeian.gov.cn)。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未在其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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